很久很久以前,我在路邊看到行乞者,都一直會多少給些零錢。
(本篇討論的是單純的行乞者,不是賣口香糖的,對於賣口香糖的我始終都認為那是另一份職業,很多人把他們跟行乞者畫上等號,但我覺得不公平,至少他們不是單純的和人們乞討,還算是有靠些自己的力量在賺錢,就算貴那5.10元,又怎樣呢?)
很多很多人告訴過我,那都是一些集團所在操控的!更不要說報章雜誌成天在報導這些類似詐騙集團的成員在民眾前裝可憐乞討,實質上吃香喝辣坐賓士,每天有專人載送來"上班"。
只是一直以來抱持的想法總是,反正一次的幫助也才十幾二十元,自己每天浪費掉的都不只這些,既然看了可憐,就給一些吧!何必一定要去想背後的那些意義或是真相,雖不認為自己是什麼在世菩薩,不過至少在那邊吹風受寒的不是自己,捐幾個零錢,還OK的,也無需計較太多。
只是一個事件,真真正正讓我感覺到,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論他們背後是否有集團在操控,本身的態度上已經有了極大的問題,已經無關乎集團;也使我發現,做人!實在應該在任何地方、任何事情,都需心狠手辣,因為同情心或是柔軟度,往往對自己沒有任何幫助,甚至還造成反效果。
昨晚去逛士林夜市,途中口渴便彎進7-11去買瓶飲料,找零84元,步出商店時,門外一位老婆婆伸過行乞的碗希望我給些零錢,順手我就把34元放入老婆婆的碗內,往前走沒兩步,後頭傳來老婆婆的呼喊聲,回頭一瞧她把我叫回她身邊,走回她身邊仔細一聽,她講的是"我不要1元…."
老娘當場愣了一下,滿腦子盤旋的是"1元不是錢???",老婆婆不停的重複她不要1元,只要10元,老娘心中的不滿及厭惡急遽提昇,但大家萍水相逢不必惡言相向,於是默默的將她碗中的4元掏出,繼續著我的行程…
只是一路心情都很難平復,要說高不高興生不生氣其實情緒也沒到那邊,算是一種錯愕的心態吧,直到身邊伴侶說"被人羞辱了吧!",我才醒覺被人狠狠括了一個耳光子,熱辣辣的痛!有些自取其辱、有些莫名其妙,感覺仍是五味雜成,說不出的不痛快。
當是平白無故接受過客好意,卻還挑三撿四只願意拿大的好的多的,這是甚麼樣的心態?心裡不禁浮現出『難怪會乞討,這種德行也只能乞討了』。
直到事隔已一日,想起這件事心中仍是不痛不快不是滋味,大概是因為太陌生的人,很難加諸過多的情緒,只是不太能接受這種狀況。
情緒上始終起不了什麼過大的反應,硬要說些甚麼感想大抵也只有"不識好歹"可言,不過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最後我能下的結論是,大抵這輩子,老娘絕不會再給任何行乞者半毛錢了。
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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